马来西亚通知产品必须提供市场营销名称
- 2022-02-28 17:53:00
- srq 原创
- 687
马来西亚的SIRIM QAS International强调, 在型式认证申请中,应注明产品市场营销名称 ,以方便顾客和监管机构通过“Check Your Label ”(CYL)手机应用程序来验证证书状态。
如果产品并没有市场营销名称,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在应在e-ComM系统 marketing name information一栏中注明产品的具体型号名称。
SIRIM指出,如果产品信息需要保密,证书持有人可以要求在产品上市之前不在e-ComM中公布这些信息。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产品已通过认证,但合格证书中不包含有关市场营销名称的信息,则之后可申请要求另行添加,但需要支付一笔额外的材料验证费。
另外,如果一个产品要用不同的市场营销名称进行营销,申请人需要提交几个市场营销名称声明表格。在这种情况下,市场营销名称必须满足SIRIM QAS International在声明表格列明的其他特定要求。
根据要求,市场营销名称应出现在一个或多个以下地方:
产品规格书
用户指引
产品手册
产品营销
产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