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剋蘭RoHS法規修正案
- 2019-10-10 13:58:00
- srq 原創
- 1554
2019 年 6 月 26 日,烏剋蘭內閣通過瞭第 557 號決議,以修訂第 139 號決議“關於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技術規範”(也稱爲烏剋蘭 RoHS )。
第557 號決議於 2019 年 7 月 3 日生效。
新決議的關鍵點包括:
1. 該決議將管風琴産品組排除在範圍之外。
2. 取消瞭在具有較高工作頻率(大於50 MHz )的血管內超聲成像繫統中使用的镟轉接頭中汞的閤規性截止日期,卽 2019 年 7 月 1 日。
3. 該決議的目的是使烏剋蘭法律的要求符閤以下歐盟RoHS 指令:
(EU ) 2018/736 關於某些電氣組件的玻璃或陶瓷中的鉛豁免
(EU ) 2018/737 關於免除焊接機加工通孔盤狀和平麵陣列陶瓷多層電容器中焊料中鉛的限製
(EU ) 2018/738 關於金屬陶瓷微調電位器元件中鉛的豁免
(EU ) 2018/739 關於鉛在鋼中作爲閤金元素的豁免
(EU ) 2018/740 關於鋁中閤金元素鉛的豁免
(EU ) 2018/741 關於將鉛作爲銅閤金元素的豁免
(EU ) 2018/742 關於高熔點焊料中鉛的豁免
該修正案基於修訂RoHS 2 指令 2011/65 / EU 的指令( EU ) 2017/2102
4. 烏剋蘭將確保 RoHS 2 新涵蓋的電氣和電子設備( EEE )的二級市場運營(例如轉售,二手市場)的可能性,以及如果此類設備的備件在投放市場之前可以使用至 2019 年 7 月 22 日,促進併實現瞭零件的重覆使用。如果在可審核的閉環企業對企業退貨繫統中進行瞭重覆利用,併且將備件的重覆利用通知瞭消費者,則物質限製將不適用於重覆利用的備件:
從2011 年 1 月 1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 EEE 中迴收併用於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 EEE
從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醫療設備或監控設備中迴收,併用於 2024 年 7 月 22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 EEE
從2018 年 7 月 22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體外診斷醫療器械中迴收併用於 2026 年 7 月 22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 EEE
從2018 年 7 月 22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工業監控設備中迴收併用於 2027 年 7 月 22 日之前投放市場的 EEE
從2008 年 12 月 3 日烏剋蘭內閣第 1057 號決議批準的技術法規未涵蓋的所有其他 EEE 類彆中迴收,併於 2019 年 7 月 22 日之前投放市場,併在 7 月之前投放市場的 EEE 中使用至 2029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