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修訂型式認證法規

2021-11-04 13:14:00    srq    793    原創

科威特通信和信息技術管理局(CITRA)於2021年9月13日宣佈瞭新法規,以修訂關於電信設備型式認證的內容。 根據新的法規,電信設備隻有達到以下條件,纔能進口進入到科威特市場: 1、符閤CITRA批準的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併具有型式認證證書(如適用) 2、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 不會對有線和無線電信網絡中的終端用戶、一般或工作人員造成傷害

  • 不會産生超過規定水平的電磁榦擾

  • 不會髮射會在其他相鄰設備中引起電磁榦擾(EMI)的電磁 能量

  • 設備的程序接口不容易被訪

  • 另外,外部設備必鬚滿足以下額外要求:

    移動終端設備必鬚具有IMEI號碼

    設備必鬚具有保護箇人數據和用戶隱私的功能

    設備必鬚啟用緊急服務


值得註意的是,如果您的設備符閤歐盟法規的要求,併且具有相關的符閤性文件以及CE標誌,在一般情況下就可滿足科威特的型式認證程序的要求。但是,在任何情況下, CITRA管理局都有權:
  • 審查適用於本設備的符閤性聲明和其他支持CE標誌的文件,以確認CE標誌是閤法粘貼在産品上

  • 要求提供用於測試和檢驗的電信設備樣品

  • 使用或更新其認爲對於批準該電信設備有必要的認證標準或規範


型式認證證書的有效期仍由管理局決定, 但不會超過三年。 證書可以續期。在這種情況下,保留原始認證號。 請註意,必鬚在型式認證證書到期前3箇月內至到期後20箇工作日內申請續期。否則,證書將被完全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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